日前,有网友发现,北京一些公路两侧陆续建了阻拦网,拍照传到了网上,引发了讨论。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现在多地都有这个趋势,越来越多的水库、河流和山林被铁丝网给围起来。北京密云水库一圈、京密引水渠沿线的阻挡设施还更高级一些。
有人认为,铁丝网的作用是阻挡动物横穿公路,保护动物不被车辆碾压,降低路杀的概率,进而降低车辆躲避横穿道路的动物导致的事故。但是,这种铁丝网也会阻碍公路两侧的动物往来、迁移,并非保护生态的正常做法。动物的迁移,应该配套建设人工生态廊道,做一些大一点的涵洞,便于动物通过,当然,在造价上可能会提高不少。
这种铁丝网的真正作用,应该是阻拦人们离开公路进入两侧的山林和河流,保护山林、水体被外来的人员污染,或者造成山火。公园、生态保护地等有着明确禁止进入,或者需要购票进入的地方,用阻拦网封起来,这无可厚非。但是,很多山林、水体,属于“野山”,并未禁止人们进入。
所以,铁丝网的真正目的,是当地政府部门担心人们离开公路进入上述地区出现事故,为此担责和赔偿,引来麻烦。于是,就在并未禁止进入的地方,设立这种非正式的阻拦网来阻挡人们进入。
铁丝网的确能阻挡那些翻越意愿不强的人。没有网,他一跨腿就过去了,有网就有可能放弃这个打算了。除了物理上的阻拦,这种铁丝网还形成一种警告、责任机制。一般来说,这种地段都有禁止翻越的警示标牌,但标牌的间隔距离一般较远,翻越者出事后要赔偿时,就会说我没看到标牌。所以,对于当地的基层管理者来说,架设了这种铁丝网,就是一种更强烈的警示标志。翻越者就不能说我没有看到禁止翻越的标牌。翻越者破坏了铁丝网,就是一个更明确的违禁行为,会产生额外的责任,就能阻吓翻越。所以,有了这种“免责声明”,的确可以阻拦那些相对低意愿的翻越,出事之后,责任也更明确,地方管理部门能够免责。
但是,对于有强烈意愿进入山林的人,比如喜欢户外运动的人,喜欢翻山越岭的人,喜欢去那些未经开发的野外探险的人,这种阻拦网根本拦阻不了。比如在一些驴友的圈子里,不难找到铁网有破损可以进的信息。即便都没有破损,翻越甚至破坏也不难。
还有一个问题是,在高速公路出车祸后,人员应该翻越护栏,站在护栏外侧,等待救援,这是一个标准的做法。铁网架设过于靠近护栏之后,就没有这样的安全缓冲地带了。从网上的一些图片看,离护栏仅仅只有四五十厘米,站一个人都非常困难,一旦有车撞击,就可能会造成新的风险、新的责任。
人进入未经开发,没有完善设施的山林、水体,的确可能造成危险。也经常有新闻报道,有人进入未经开发的野外山林,导致危险,最后劳民伤财地去救他们下来。有些人在事故后,甚至反咬一口,要管理部门赔偿。
在我看来,用铁丝网阻拦是没有必要的,严格按照法律划分责任即可。人可以进入法律没有禁止的野外,但与此同时,相应的风险应该他们自己承担。一旦出事,不搞人死为大,“我死我有理”,依照法律明确责任,当地管理部门没有过失,就不用承担责任。相反,相应的救援成本,也应该翻越的人自己承担。“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”“抗拒执行”,则可以由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。这才是一个合理、公平的责任划分方式。
人探索自然,不仅仅是一项体育活动,更是一种精神状态,它要求人们超越自我,挑战极限,敢于冒险、勇于拼搏。这种行为、这种行为背后的精神,其实与创新行为、创新精神是高度相似、高度兼容的。
创新与户外运动一样,都是有风险的,一个人不愿意冒爬一座小山坡的风险,企业家自然也不愿意冒赔钱的风险,科研人员自然也不愿意冒赔上自己名声、事业的风险。最终,一个国家创新的动力就越来越小。
所以,一个社会有冒险精神,才有更多的创新。谨小慎微,为了安全不断地限制自由,会让群体墨守成规,丧失探索无尽的前沿的精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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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远举